今日:201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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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抢小孩”谣言须法律“侍候”

  □ 苑广阔

  14日,网传湖南邵东人贩子当街抢小孩未遂被市民群殴,14日天上午,邵东警方辟谣,这是盗窃团伙在作案。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在浏阳、醴陵也曾发生过类似“人贩子”的传言,事后均被当地警方辟谣。而这些传言基本都是从微信出现。(7月15日《信息时报》)

  这些打着“善意提醒”的名义在微信朋友圈热传的“抢小孩”新闻,往往有文字有照片,可信度似乎很高,但最后都被事发地警方一一证实为谣言。虽然微信中所曝光的图片确有其事,但却和“抢小孩”没有丝毫的关系。比如发生在湖南邵东的这起案件,实际上是群众在街头围堵盗窃分子;而发生在河北邯郸版的“抢小孩”,实则是亲属之间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为什么这些和“抢小孩”完全无关的案件或纠纷,最终都被网友冠之以“抢小孩”的新闻而在微信朋友圈热传?一方面我们不排除一些网友确实是出于好心和善意而根据道听途说的事情经过个人想象、加工以后,炮制出了“抢小孩”的新闻。对于这部分网友来说,他们可能觉得即便新闻是假的,但是对他人与社会也是无害的,至少也是给大家的一种提醒。另一方面,有些网友之所以杜撰和转发这样的新闻,则纯粹是为了给自己的微信拉粉丝、涨人气,而完全没有考虑这么做的后果。

  实际上,不管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意,这种行为所造成的结果,都是以负面的,消极的为主。一则,当某个地方传出违法犯罪分子街头公然抢小孩的新闻,必然会在当地民众当中造成一种恐慌,甚至导致一些老人不敢再带孩子上街了。这实际上是对正常社会秩序的一种破坏,也给部分公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带了麻烦和困扰。二则,当这些“抢小孩”的谣言越传越盛,当地公安部门或地方政府,也不得不迫于舆论压力而进行调查,出面辟谣,这实际上是对公共资源的一种无谓浪费。

  因此,在自媒体时代,我们希望网友能够多些社会责任感,不要动辄把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各种“小道消息”当成是新闻来传播,来转发。尤其是对于传出这些“抢小孩”谣言的源头自媒体来说,更应该对这么做所可能带来的后果有一个充分的估量,而不是以“好心”“善意”或为了微信号拉粉丝就恣意妄为。但我们也要看到,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做到自觉自律,也就不会有网络谣言了,所以除了引导网友自律,要想从根本上遏制网络谣言,还必须得有他律,也就是通过法律的手段打击、遏制网络谣言。

  目前针对网络谣言的法律法规已经很完备,很具体,关键就在于落实和执行。一旦发现类似的谣言出现,网络监管和公安部门,就应该顺藤摸瓜,严厉追究造谣和传谣者的法律责任,让他们付出法律代价。过去说谣言止于智者,现在我们要说谣言止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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