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段美)暑期汛期高温、雷雨等恶劣天气频繁,极易引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日前,省安监局印发《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暑期汛期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检查。
通知指出,各地要针对暑期洪涝、高温、雷击等季节性特点,进一步加大对液氯、液氨、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深入排查整改事故隐患。
加大对生产副产物(或废弃物料)储存、处置的管理,消除管理盲点;合理安排生产,特别是低闪点液体和易挥发、易爆炸物质的装卸以及户外作业等,要避开高温时段,防止引发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发生。
扎实做好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的检测,并对电气设备的防雨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对生产、储存装置的冷却系统、呼吸阀、安全阀、放空管、泡沫灭火设施、高低液位报警等安全附件及紧急状态终止程序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防止造成装置和管线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
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防雨、防漏、通风、降温、防水、防潮等措施,确保易燃气体、液体储罐的冷却喷淋装置、灭火系统及报警装置完好,做到“一日三检”和“三定”(定量储存、定时测温、定时通风),严禁超装、混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