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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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依法行政作为准则 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

  □ 顾鹏图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不再是一个理念、一个口号和一般性的工作要求,必须成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必须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实践。

  依法行政,必须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决策关系工作全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责任终身追究,确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五个法定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如果各级政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来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决策责任人无论是调离、退休还是辞职,都将被追究责任。今后,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超出法定权限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能做出决策。各级各部门必须建立以政府法治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决策提供保障,确保政府的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具体行政措施的合法性。

  依法行政,必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有了好的法规制度,若不能遵循、不能执行、不能落实,比没有好的法规制度更加有害。不可否认,当前一些行政执法人员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淡薄,不按程序、不按规矩、不按法律办事,不当行政甚至违法行政时有发生。但是新的行政诉讼法实行后,民告官将成为常态,如果不讲程序、不讲规矩,不仅有可能面临败诉的判决,而且会给工作带来被动。因此,必须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行政执法部门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行政,必须强化行政监督制约。当前,国家的司法治度正在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院、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司法机构,《行政诉讼法》还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下一步,国家还要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些举措就是推动审判权和执法权相分离,形成监督制约机制,杜绝政府对司法的干预,在权与法之间立起一道“防火墙”。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这是权责统一原则的要求。具体到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就是要自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做到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依法行政,必须依法推进廉政建设。先秦法家韩非子认为“治国必先治吏”。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虽然属于人民,但人民的权力也主要是由国家公职人员代行。当前,对公务员的紧箍咒是越念越紧,在中央八项规定、改进作风的严格要求之下,一些 “小节”、“琐事”上,也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让遵纪守法变成一种习惯。必须警钟长鸣,严于律己,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七笔账”,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不正之友不交。

  (作者系宁晋县人民政府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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