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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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车灯晃眼
男子动手打人

 

  魏某夜间在马路上停车时,由于道路狭窄,对面来车晃了一下车灯,竟认为对方司机找碴儿,便动手将其打成轻伤。5月4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魏某被秦皇岛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4年7月16日晚11时许,家住秦皇岛开发区某村的小张开车拉着几个朋友准备去市里玩耍。当行驶到一条马路上时,他发现前面马路上停着的一辆车开着大灯有些刺眼,就把远近光变换着闪了一下,想提醒对方换成近光或关掉车灯。而此时在家门口停车等人的魏某正坐在驾驶室里,感觉被小张的车灯晃了眼,就下车对着迎面而来的小张破口大骂。不甘示弱的小张下车和魏某理论起来,两人还没说上几句话就动起手来,扭打在一起。打斗中,魏某手持板砖砸了一下小张,将小张摔倒在地后,他又第二次持砖砸向小张的前额。见小张面部鲜血淋漓,魏某借着夜色掩护迅速逃离现场。后经法医鉴定,小张面部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二级,打人的魏某已涉嫌故意伤害。潜逃一个多月后,犯罪嫌疑人魏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王立佳  孙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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