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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张红色通缉令是一场廉政教育课
  红色通缉令

  □ 朱永华

  据中央纪委网站消息,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日前,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100名涉嫌犯罪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各省区市追逃办和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工作。4月25日11时,在公安部指挥下,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追逃办和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将公开曝光的百名逃犯之一戴学民缉捕归案,这是公布百名外逃人员后的首个落网人员。

  戴学民,红色通缉令号码A-19/1-2002,原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涉嫌贪污1100万元,于2001年8月潜逃出境,近期改换身份持外国护照潜回国内。公安、检察机关发现线索后,及时开展缉捕工作,将其缉拿归案。

  据资料显示,红色通缉令又为“国际逮捕通缉令”,每五年重新发布一次,只要是涉案人员一天没有归案,通缉令将长期有效。这意味着百位登上红色通缉令榜的涉案人员,将终身被通缉,直到归案接受审判。无论什么人,一旦涉及犯罪被国家发出红色通缉令,跑到世界任何一个地方,都不存在安全的庇护所,唯一的出路就是接受法律的审判和惩处。

  中央纪委监察部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尚属首例,足可见国家反腐的信心和将外逃涉案人员缉捕归案依法审判的决心,想利用职务权力之便,大捞一把后跑出国门逍遥自在,这个美梦看来是做不成了。

  看看这些上了“红色通缉令榜”的人,既让人愤恨又让人痛心,其中有男有女,且是老中青三代都有。在国内犯罪之前,他们中的不少人不只是有着令人羡慕的稳定工作,还是政府部门单位的“一把手”,但这些人却利用政府的信任和手中的权力,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骗贷洗钱,职务侵占,眼看罪行败露,最终选择卷款外逃。他们本来可以在国内过着相对稳定安逸的生活,可以为国家和人民尽情施展自己的才华,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但是他们却经不住利益的诱惑,最终沦为背叛祖国的罪人,对于这些严重的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我国司法机关依照国际相关程序,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坚决将他们绳之以法,既是“猎狐行动”的一项展示,同时,也是对国内某些腐败犯罪的强大震慑,红色通缉令榜单的公布与展示,本身就是一堂廉政教育课,所产生的警示作用,显然比任何形式更有威力。

  多年来,人们对于贪污受贿等腐败犯罪深恶痛绝,尤其是对某些“裸官”腐败,公众在痛恨之余也对某些“裸官”捞一把就走心生担忧,再加上对国际“红色通缉令”认识模糊,误认为“裸官”卷款出逃国内法律会无能为力,现在看来,想以隐匿“裸官”身份犯罪来逃避红色通缉令抓捕显然也是徒劳,在如今“地球村”时代,我国与国际刑警组织乃至世界各国的司法合作日益密切,无论怎样的职务犯罪、贪污腐败,也无论犯罪后隐藏在世界哪个角落,被缉捕归案也只是时间和程序上的问题,最终都必然要接受法律的审判。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红色通缉令的公开展示,对于敦促外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尤其是对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作用更是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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