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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马关县人王玉琼,是当地知名的“慈善妈妈”。然而,据《京华时报》报道,最近,王玉琼却被举报借慈善名义敛财——王玉琼因“筹建敬老院”,从当地政府手中低价拿地60亩;她声称壹基金向其捐助了1500万元,又从政府手中获得14年出租车广告收益权。可是,敬老院至今都没开工,投资一事也被壹基金证实造假。
点评:慈善,本来是一件神圣的事业,正因如此,公众才不吝惜将自己的财富与赞美一道赠与那些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慈善家。然而,近些年来,却不时有这样的人出现,假慈善之名行谋私之实。这种借慈善敛财的行为,不仅侵占了本应用于扶弱助贫的公共财产,更玷污了“慈善”二字的声誉,破坏了慈善家群体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慈善妈妈”事件真相有待进一步查明,但毫无疑问的是,慈善绝不能成为个别人谋私的工具,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增强慈善事业的透明度,用阳光让罪恶无处逃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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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体报道,江苏南京市建邺区副区长王德宝被省纪委“双规”,他在自己女儿的婚礼上被纪委工作人员当众带走。南京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上述消息严重失实,王德宝今年2月已被市纪委调查,而不是被省纪委“双规”,他也不是在女儿婚礼现场被带走,否则“纪委就实在太没人情味了”。
点评:纪委工作人员将涉案官员从某个地方带走,是执行党内法规的一种手段,也是反腐败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纪委办案一方面要严格依照党纪国法办事,另一方面当然也要有人情味,要适当顾及涉案官员的面子和尊严,充分尊重涉案人员的各项正当权利,避免给涉案人员及其家人造成“法外伤害”。这是纪委办案的一种内在需要,也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一种内在需要。“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的庄严承诺,它不但要体现在对公民权利的常态性保护之中,还要体现在对涉案贪官和所有涉案人员合法权益的全程性保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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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总商会原副会长、河南漯河市政协常委王华,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3月24日上午被押至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除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鹤壁市检察院还指控王华等人犯有放火、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包庇等11项罪名。
点评:王华在当地早就有“漯河杜月笙”的称号,在其黑恶势力做大做强的过程中,显然不是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常言说一个好汉三个帮,在黑恶势力形成的过程中,也是孤掌难鸣的,一个罪恶的背后也必然有着众多的帮凶。纵观“漯河杜月笙”案件的背后,其实还站着三个“老大”,那就是有钱、有势、有权。“漯河杜月笙”终于倒下了,但是,思考却需要继续。我们要用制度的手、法律的手,将“漯河杜月笙”背后站着的三个“老大”关进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