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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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丛台检方
聘社会调查员出庭
此举在全省属首例

  

  本报讯 (吴超)近日,由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聘请的社会调查员在未检处公诉人指导下,到法庭参与未成年人张某诈骗案庭审。据悉,此举在我省尚属首例。

  16岁的张某年幼丧父,母亲远嫁他乡再无音讯,奶奶年近八旬无力监管,他辍学后走上犯罪道路。庭审中,社会调查员宣读了张某的学习成长经历、家庭基本状况、案前表现等情况的调查报告,并就报告真实性接受各方诉讼参加人询问,配合出庭履职的公诉人深入分析该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原因,全面开展法庭教育工作,扎实做好再犯预防,并就案后帮教提出可行措施。检察机关根据该案事实、证据及“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刑事政策,依法提出了宣告缓刑的量刑建议。

  据介绍,近年来,丛台检察院不断完善检察机关聘请社会调查员参与刑事诉讼工作制度,建立了一支由法学专业教师、教育学心理学专家、优秀社工干部组成的多专业、多技能社会调查员队伍,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和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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