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曹永学)3月2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对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在会上与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会议由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泰安主持。
会议首先听取了省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武力斌作的《严格责任落实 严明纪律规矩 扎实推进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报告,明确了2015年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
卫彦明在讲话中指出,全省法院要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公正廉洁司法的思想根基。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要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对党规党纪执行不严、顶风违纪问题突出,或接连发生重大腐败案件、腐败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遏制的法院和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有什么问题就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就查清什么问题。
卫彦明要求,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情况要进行一次“回头看”。继续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不仅要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对顶风违纪者所在法院党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用反面典型案例警醒广大干警坚守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
对于反腐败斗争,卫彦明强调,既要依法从严惩处涉及领导干部的重大职务犯罪,又要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巨腐”案件。要认真核实涉及案件事实、定罪、量刑等方面的证据,对无法排除疑问的证据不予采信,坚决把好证据关,确保把每件案件办成“铁案”。
卫彦明强调,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措施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健全与人财物省级统管相适应的廉政监督机制。建立上级纪委和上级法院为主、下级法院协同配合的违纪案件查处机制。完善上级法院监察部门对下级法院监察部门的领导、指导机制,探索建立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组织指挥下级法院监察部门集中办案、交叉办案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完善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相适应的审判监督机制。重新构建审判执行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明确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及其成员的办案责任与免责条件,建立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行使审判权与院、庭长行使监督权的全程留痕、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构建以办案质量为终身负责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为核心内容的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与阳光司法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机制。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的法官惩戒制度。继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腐败案件职能,以“零容忍”的态度高压遏制腐败蔓延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