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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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司法局
三项重点工作提升软实力

  

  本报讯 (记者 张晓 通讯员 郭孟福)2015年,饶阳县司法局立足职能,确定重点,在为民服务工作中寻求突破,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和软实力。

  深化法治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在县城集市集中法治宣传,发放宣传单,免费进行法律咨询服务,并出动宣传车辆深入到乡村进行宣传。各乡镇司法所也在辖区进行集市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宣传进校园活动。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该局组织了“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促使中小学生法律意识普遍得到提高;做好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工作。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普法宣传;利用电视台普法进万家。饶阳县司法局紧跟时代的步伐,围绕普法宣传这一中心,通过电视台进行普法短片宣传,不仅拓宽了宣传范围,也创新了普法形式,从多方位多角度加强了法律服务体系,给人民群众奉上了丰富的法治大餐,让群众办事有法可寻,有法可依,切实做到了普法到人,服务民生,也为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普法舆论氛围。

  延伸司法公开赢取社会公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加快司法治度改革进程要求,其中重要一项就是加快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该局按照“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原则,主要对社区矫正、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项工作进行了公开,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工作流程、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信息、收费标准、监督投诉方式等方面的内容。使涉及司法局工作方面的信息群众能一目了然、明明白白,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同时,该局充分利用饶阳县司法行政网,把司法公开内容全部发布到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了司法局的各项业务工作,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在老百姓中的知晓率。

  “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优化法律服务。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安排部署,该局制订出《饶阳县司法局关于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整合全县公证、律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等资源,与全县197个行政村签订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协议书,要求法律顾问每月到村开展相关工作不少于4次,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及村里的发展等事宜,为村的长期发展献力献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尤其是为全县和谐稳定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受到全县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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