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盗窃银行自助取款机的犯罪嫌疑人卢某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石家庄的卢某是无业人员,因过年手头缺钱,便想出一条“致富捷径”——盗窃银行自动取款机。于是,卢某购买了作案工具,经踩点,选定自己平时经常取款且熟悉的自助银行,想趁过年期间人少时作案。
2015年2月18日凌晨3时左右,卢某骑一辆电动三轮车,载着准备好的作案工具蒙面来到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某自助银行,先用梯子和断线钳将自助银行内的监控线和报警线剪断,然后用气割工具将自助银行加钞间的防盗门割开一个洞,意图从门后打开防盗门进入屋内盗窃柜员机内现金。因伸手开门时触动了防盗门的报警系统,卢某当即丢下作案工具,骑上电动三轮车便逃,后被抓获。
经核实,案发当日自助取款机内的现金高达70余万元。
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预谋、有准备,采取破坏性手段意欲盗窃银行内大额现金,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之规定,涉嫌盗窃罪;且卢某的手段破坏性强,社会影响恶劣,故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对卢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