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兰华)为促使青年干警成才成长,近几年,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切实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以德育院”工作思路启发下实行“111”制度。“111”制度就是指,为每一名新招录的青年干警指定一名工作入门带教老师和一名公诉业务指导老师。
该院通过熟悉每名新招录干警的性格特点、学识素养和知识构成,将其安排在容易发挥其专长的岗位上,经过主管领导的悉心教导,帮助新招录干警积极适应角色的转换,最大限度地缩短新入职干警的职业空白期和迷茫期;从众多优秀公诉能手中为其指定一名老师,从审查案卷到提审讯问,从书写起诉书到出庭辩论,从裁判结果审查到卷宗归进行一帮一、一对一式的指导,促使新招录干警对检察业务从陌生走向熟练,最终成为业务骨干。
为保证“111”制度能够取得理想效果,每名指导老师每个季度都要制订详细的教学计划,并根据学生的在科室工作表现、公诉业务的审查报告、公诉意见书、法庭辩论等进行打分。指导老师适时地将指导意见反馈给每名学生,帮助其及时改正不足。另外,活动办公室每月、每季度定期组织经验交流研讨会,各指导老师从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方面互相探讨交流,共同提高教学水平。通过每个星期的科务会和每个月的公务业务交流会,老师与学生进行双向评议。老师指出学生存在的知识漏洞、需注意和改善的工作方式方法等,帮助学生逐步走向成熟;学生通过问题的请教,倒逼老师不断提升业务素质,通过工作方式的模仿,提醒老师时刻注意自身形象。
按照一月一评价、一季一考核、年评比表彰制度,每季度由活动领导小组进行评价,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价。每季度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季度优秀师生。在年终评比中,对表现优异的师生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干警职级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为克服传统教学载体单一性的缺点,该院定期开展多样化的实训、练兵活动,丰富教学方式。2014年年底该院开展了公诉业务实训活动,不仅检验了前期“111”制度的效果,也提升了干警们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