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8日讯 (记者 任俊颖)今天,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公布了秦皇岛市4名干部因涉嫌违纪违法等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秦皇岛市贸促会副会长王志新(正县级),因受贿、玩忽职守问题,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处分,并将其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秦皇岛港引航站站长李志鹏(正县级),因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构成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卢龙县原副县长徐玉冰,因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女儿婚庆事宜问题,构成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农工委第一副书记职务处分,免去其副县长职务。
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协副主席吴俊琪,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