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梁燕
万全县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市法院制发了《司法公开告知书》。日前,本报记者就告知书制发的背景、意义及效果对万全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孟宪荣进行采访。
记者:你院制发司法公开告知书是基于什么背景和目的?
孟宪荣: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公开已经成为法治活动的常态化工作。近年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公开工作,始终把公开工作作为提升案件质效、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多次召开公开工作调度会,并结合本院实际特点积极推行阳光司法,有效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为了让群众了解法院、了解法官、了解司法行为,直观了解什么是司法公开?公开什么?怎么公开?我们制发了司法公开告知书。
记者:告知书的制发对司法公开工作有什么意义?
孟宪荣:告知书的制发,是我院依托信息化平台,完善司法公开工作,努力实现司法为民的又一个重要举措,尤其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公布,更表明了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务实性。此举不但是拓宽阳光司法的渠道,而且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知情权的重要实施步骤,以让群众 “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的方式实现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提高司法公开的社会效果。
记者:告知书如何发放?效果如何?
孟宪荣:告知书随案发放,并通过电视台、报刊、网站、自有媒体发布,同时在立案大厅、审判楼大厅制作展架,借助宪法日、法院开放日等发放宣传单。仅发布当天,我院的官方微信、微博关注度倍数增长,网站点击率明显提高,“国家宪法日”当天庭审案件直播点击数达百次。告知书的公布让公众更加直接地知晓司法公开的内容和途径。
记者:告知书涵盖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孟宪荣:告知书介绍了我院政务网站、官方微信、微博域名、网址和二维码,详细说明了如何登录司法公开平台进行网上立案、案件查询、执行信息查询、裁判文书查询等各项操作,讲解了如何登录我院政务网站观看庭审直播等内容,并公布了我院司法公开工作的监督、纠错邮箱和电话,使案件当事人真正不出家门就能随时了解案件情况,监督法院案件办理,享受阳光司法成果。
记者:为什么告知书注明在立案时要填写真实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孟宪荣:我院案件信息的公开是依托省高院公开平台。此平台向社会公众开放,为解决公开和保护当事人隐私的交叉。当事人在查询案件信息时需提供身份信息注册。平台将向当事人在立案时提供的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查验完成注册,从而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记者:下一步,你院司法公开工作有什么安排?
孟宪荣: 下一步,我院将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原则,结合司法公开的实施方法和时间节点,完善网上诉讼档案查询、推进网上立案和庭审直播的案件数。按照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由被动变主动、由内部变外部、由部分变全面、由形式变实质”的公开工作理念,积极利用网络微博、微信、LED公开屏、触摸查询等新媒体公开案件信息,为群众营造公平、公正的诉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