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库房的门锁没有被撬痕迹,店内存放的名酒却“不翼而飞”,民警经调查发现,原是酒店保安监守自盗。日前,崇礼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盗窃洋酒的3名保安各处7000元罚金。
去年的一天凌晨,酒店保安梁某、刘某、祁某、郭某(另案处理)、乔某(另案处理)在宴会大厅值夜班时,觉得无聊,于是郭某提议“弄”点酒喝。几人一拍即合。随后,郭某从保安室拿钥匙到库房去偷酒。五人偷了几瓶红酒和几瓶啤酒后便回到监控室去喝。所偷的酒除了几瓶啤酒外均系高档洋酒,有的几人也认不清是什么酒。几人舍不得喝,便将偷来的啤酒全部喝完,而把红酒拿回各自家中。时隔几日,见酒店里跟没发生什么事似的,尝到甜头的梁某等人故技重施,再次行窃。几人跟上次一样喝完偷来的啤酒,把红酒拿回家。然而,这次却没那么幸运。酒店职工到库房清点物品时发现酒被盗,遂报警。警方根据酒店门锁没被撬这一线索,断定为内部作案。梁某等人很快便被抓获,并对盗窃店内名酒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后经物价部门鉴定,梁某等人两次盗窃红酒、啤酒价值4264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刘某、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总价值4264元,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所起的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鉴于三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做出上述判决。
梁燕 史少兵 裴治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