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道“欠债还钱”,但追债也要遵法行事。近日,一名本是债主的小伙子却因为非法讨债进了班房,让他后悔连连。
小伙李某是井陉人,与石家庄市栾城区某村的王某以前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近年来,因债务纠纷,双方反目,并对簿公堂,目前两人的纠纷正在法院审理之中。李某等不及法院判决,私自于今年11月5日、9日、17日,连续三次用油漆在王某家的大门上和墙上刷上“欠钱不还”等字样,严重影响了王某的正常生活。11月17日,李某第三次在王某家喷漆写字时,被王某当场发现并报警。
民警经深入调查,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告知李某,他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这时,李某才如梦方醒。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李某对自己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日前,栾城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刑事拘留。
点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在索要债务时,更需依法行事。首先要及时保留相关的物证、书证,同时要用合情合理合法的途径去和欠债方交流,对“老赖”更要收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千万不能以泄私愤的方式逼债、讨债。 郭俊岭 龚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