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董伟 陈颖)近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检察院首次组织业务科室干警参加抗诉案件庭审观摩,该案是经山海关区检察院提起抗诉后由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这是创新岗位练兵模式、提高公诉业务水平的重要举措。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主要针对法院原审判决中采纳未经庭审出示、质证的证据,直接导致对被告人马某量刑畸轻的问题,从程序和实体两个角度出发,讯问了被告人,并向法庭出示了详细的证据。对被告人张某某当庭提出的主观不明知的辩解进行了有力的辩驳。
庭审后,参加观摩的干警对庭审做出了评议,肯定了庭审中的亮点,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建议。干警们纷纷表示,观摩庭审的形式对于攻克抗诉工作中的难题、保证抗诉质量、完善庭审程序、提高公诉水平具有重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