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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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枪
——唐山市曹妃甸区警方侦破涉枪案纪实

  刘奂明

  一支枪,竟先后牵出四个嫌疑人。他们为啥对枪感兴趣?想用枪干什么?

  唐山市曹妃甸区警方历时数月,抽丝剥茧,终于揭开了谜底。目前,四个涉枪人员均被批捕。

  这个蹊跷事还得从几个月前说起。

  枪从哪里来

  今年7月31日15时30分许,曹妃甸区公安局巡特警、交警、武警、食药、治安等多警种,在沿海高速公路唐海北警务站联合执行暑期安保设卡任务时,发现一辆可疑黑色广州本田雅阁汽车,进行重点盘查时,在仪表盘上方的一个纸抽盒内惊现一支改装的发令枪,而且枪内有两发子弹,随时能够击发!

  民警遂将可疑人员和车辆带到巡特警支队。经突审,车上的李某等四人均住在唐山市丰南区,当日上午由其中一人开车前往曹妃甸区唐海镇,然后在唐海镇吃了午饭,下午返回丰南途中,还没进入沿海高速公路就被警方擒获。民警审讯得知,那支改装的发令枪是李某的,但他却不是真正的枪主。

  就在此时,有关技术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出来了,这一支改装后的发令枪具有杀伤力。据此,曹妃甸区警方确认李某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8条,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于是,局领导当机立断,从刑警支队抽调精干力量,由巡特警支队牵头成立专案组,进一步加大侦办力度,全力以赴侦办此案。

  谁是枪主人

  专案组民警趁热打铁,和嫌犯斗智斗勇,很快攻破李某的心理防线,李某交代,枪来自一个姓张的朋友。民警果断出击,于8月6日将张某从其家中抓获。经审讯,这支枪也不是张某的。

  这支枪究竟是谁的?

  张某交代,是李某某的。

  事不宜迟,办案民警于8月7日将李某某从其家中抓获。而让民警意想不到的是,李某某根本不是这支枪的主人,而是另有其人。

  这支枪到底是谁的?

  办案民警穷追不舍,总算从李某某口中得知,枪是从冯某手中借来的。得知这一线索,民警赶紧一鼓作气乘胜追击,孰料,多次对冯某抓捕未果。最后,慑于法律的威严,冯某于8月28日到警方投案自首。

  涉枪触刑律

  经查,这支枪其实也不是冯某的。据他交代,小时候曾看到过他父亲摆弄这支枪,但不让他玩,后来父亲把枪藏了起来。大约在2012年9月或10月,他收拾老房子里的物品时,从一台旧缝纫机的箱子里发现了已经锈迹斑斑的发令枪,觉得好奇,当天就偷偷拿给好朋友李某某看,问李某某这支枪是不是真的?还能不能用?李某某同样觉得好奇,当时就借走暗中把玩,不敢公开露面,索性藏在家中。

  而李某某又偷偷在好友张某面前显摆,结果,张某借走这支枪,藏在家中,擦拭一新。后来这支枪又到了张某的好友李某手中。

  民警调查得知,四个嫌疑人都是家里的顶梁柱,所在的家庭本来很幸福,但因他们触犯法律给家庭带来了不幸。其实他们并没有多大恶意,只不过觉得好奇,就偷着把玩。

  殊不知,法不容情,此举已经触犯了刑法。就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李某等四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无意中成了嫌疑人,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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