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系统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优化法庭布局,在现有编制和中心法庭基础上,在每个乡镇设立人民法庭,主要承担调解、指导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司法确认和联系、培训、使用人民陪审员六大职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