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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档案]
陈英,1972年出生,河北大学法律系毕业,现任高邑县检察院检察长;1998年进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历任公诉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的四年间办公室整体工作连续四年在全省检察机关考核第一;到高邑县检察院任检察长三年多,创造了高邑县院在年终考核中干警对领导满意率连续三年100%的记录,并带领这个县级小院摘得省级先进检察院的桂冠。
“干工作要有超越精神,要干就只能比别人干得好。”陈英凭着敢于超越的精神和劲头,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着高邑检察事业的发展。
2011年新春伊始,陈英调任高邑县检察院检察长。那年春节刚过,陈英就把铺盖搬进了高邑县检察院的办公室。整整一个月,他找干警谈心,找离岗和退休干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在深入调研、分析高邑县检察院院小、人少、基础弱的实际情况后,他确立了“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争创市级先进检察院”的发展目标。
办好案子才是硬道理。2011年,陈英与全院干警摸排到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行长阙某受贿的线索,并争取到市检察院的指定管辖权。随后的一个月,他几乎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了办案上,和办案干警同吃同住,昼夜奋战,终于查清开发商采取虚增工程量、虚列工程款等方式套取资金,又通过虚假列支把虚增工程款变现后,购买99.94万元购物卡向阙某行贿的事实。
就在此时,陈英病了。经确诊,他患的是左肩胛恶性肿瘤,必须尽快做手术。在北京住院期间,陈英最牵挂的仍是正在办理案件的进展情况,一直躺在病床上坚持电话办公。术后20天,他不顾必须继续住院接受化疗的医嘱,毅然回到工作岗位。之后,历时一年的16次化疗,他都是在工作间隙进行的。这一年当中,他几乎没休息过……
2011年以来,高邑县检察院先后查处了一系列在省、市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其中,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原行长阙某受贿99.96万元案被评为2011年以来石家庄市查结的商业贿赂案件七大典型案件之首,元氏县国税局局长受贿案被评为石家庄市2013年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典型案例。
围绕高邑检察事业的三年发展目标,陈英研究制订了一系列业务推进措施,开展“读之江新语,做勤勉干警”活动;创建“知与行青年先锋队”,着力培养、大胆使用年轻干警;推行“检察工作日志”,形成了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良好机制;创建“检察官之家”,高标准建设运动馆,高起点建设检察文化长廊。2013年,高邑县检察院通过争先进位跨入市级先进检察院行列,并同步摘得省级先进检察院的桂冠。
(文/本报记者 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