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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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法院新增人民陪审员126名
达到一乡(镇)一法庭的人民陪审员数量

  

  本报讯 (记者 张哲)在日前召开的平山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平山县法院提请增补选任的126名人民陪审员,并颁发了任命书,任期五年。

  此次增补选任的126名人民陪审员,是经全县23个乡镇党委政府推荐、该院与县司法局共同审查、县委纪检委和县委组织部审定,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选任范围主要是一乡(镇)一法庭所在地的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或模范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员)和村治保主任等,充分体现了人民陪审员选任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特点。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法院通知精神,平山法院已于2010年、2011年和2013年先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了64名人民陪审员,现该院人民陪审员已达到了190名,达到了上级法院要求的一乡(镇)一法庭建设人民陪审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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