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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11月24日
地点 保定市,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受访者 伊士国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河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代表论文:《1982年宪法实施30余年的反思与展望》
记者辗转来到河北大学新校区。据说,政法学院刚搬到新校区。初冬的校园里,满目的法国梧桐、满树的粉黄色阔叶,给人静谧、温暖。政法学院就掩映其中。伊士国副教授在六楼会议室和记者见了面。
我们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了这次访谈。
问: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但在我们近期对宪法意识的调查中,有相当多的人认为在实际生活中很难感受到宪法的作用,原因在哪儿?
答:宪法的规定很好,但一直没有很好地贯彻、实施。宪法一直被当成政治法,强调政治宣传、政治号召、政治动员,按政治方式运作,没有按法的适用、法的遵守,也就是法的属性、法的规律来实施。宪法限制国家权力,保护公民权利,但老百姓遇到实际问题时,宪法不能发挥限制国家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导致应然权和实然权差距很大。宪法不被遵守,没有成为一种信仰,当然就造成了其法的地位高而实际的地位低。未来要加强具体程序机制建设,使依宪、依法执政落到实处。
问:作为执政党,如何做到遵守宪法、依宪执政?
答:四中全会的说法至关重要,法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法治建设和西方不一样,西方以法院为中心,而我国法治以执政党为中心,执政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执政党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执政党有权,权力要有清单;权力怎样行使,要有途径;有权必有责,责任必须明确。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必须解决好权力范围、实施程序、责任结果这三方面的内容。
实现党政分开。共产党已经从一个革命党转变成执政党,各级党委应该通过各级人大执政。 现在有一个共识,不走法治道路,很多问题是无法解决的。
问:您认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能解决权大与法大的问题,解决由此产生的争议、疑惑?
答:其实四中全会关键点就是解决权大还是法大问题。从理论上讲,权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宪法明确规定,党和国家机关都要在宪法、法律下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但在实际生活中,权大的事情很多,归根到底是缺少监督机制。如何依法,要有相关制度和机制保障,要有可实施的具体途径,不仅以宪法、法律执政,还要以宪法、法律规定的途径来执政。
问:最近,最高法院原院长肖扬说,追究一次违宪胜过宣讲一千次宪法条文,如何理解?
答:我理解,还是说宪法要得到真正实施的问题,有违宪就要追究。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保证宪法实施,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量大、人员少,没有时间去做违宪审查。导致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没有违宪制裁案例。很多人建议成立违宪审查专门机构,我认为最符合国情的应是在常委会设立专门机构行使审查权。这也是宪法实施的当务之急。
问:谈谈您对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的看法?
答:设立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引人注目。实际上,大众对宪法了解不深,国家工作人员也是一样。设立这样的制度,让人们从内心深处崇尚宪法、信仰宪法。宪法是干什么的?宪法的实质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不能把宪法“供”起来,搁置不用。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对培养宪法意识、宪法理念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