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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11月17日
地点 石家庄市,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受访者 张继良 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代表著作:《近代中国政治社会变革研究》
和张继良教授会面的那个上午,石家庄的雾霾刚过去,天晴日朗。张教授坐在法政学院他的办公室里,怡然自得。面对记者的提问,他波澜不惊,谈吐自然。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怎么理解?”
“有些人认为,宪法很高,又好像离我们很远,是一部‘悬置’的法律。如何让宪法‘落地’?如何使宪法切实走入现实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记者的问题挺多。
“这次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表明中央治国理念的显著变化。通过规范性文件反映出来,是非常好的起点。”张继良说,这么多年来讲依法治国,应该说以前学术界是不太满意的。今天能谈论这些问题,本身就是进步。可以说,法治是趋势,谁也挡不住。
谈到宪法实施,张继良说,现在不是宪法本身问题,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还没有确立起来。不管是政府,还是民众,普遍没有确立起来,尤其是政府。因为政府是治国主体,依法执政、依宪执政,首先是政府应该受到规范。
应该说,如何规范和限制政府的权力,现在做得还不够。宪法没有进入司法程序,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谁来监督、实施?改革开放以来还没有利用宪法监督、审理的案例。宪法监督制度没有很好确立,主要是监督主体及其权威没有很好确立。
宪法解释制度也没有确立。本应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但是没有具体案例,很难在实际中操作。
以上谈到的宪法实施、宪法监督、宪法解释,如果有制度保障,并应用到实际中,则宪法就拥有了其应有的地位、效力,就会发挥其应发挥的作用。
还有,如果宪法不能真正进入司法程序,它的权威就体现不出来。
记者问如何认识党、党的领导与宪法关系的问题。
张继良说:“既然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那么主要是对谁讲?实际上主要是针对党讲的,因为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必须依宪、依法执政。党不能高于宪法,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党同样要遵守宪法,这已经很明确。”
张继良说,依法治党和依法治国应该统一起来,党内的一些法规应该和法律打通,在国家内没有任何不受宪法、法律约束的主体。宪法表述应该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党应置于依法治国的优先地位。治国的关键是治官,因为官员都握有较大权力,负着很大责任。从治官做起,强调官的德行,以身作则。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党和政府是关键。”张继良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