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检察院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能够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政府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一是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装电子远程监控、通信设备屏蔽、电子评标等系统;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察部门的监管职责,实现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管;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避免了“暗箱操作”,使政府投资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对政府投资的五个重点项目全程监督,为政府节约资金300余万元。
(王贵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