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正式施行后,曲周县检察院针对重大疑难案件、有争议的案件,采取四项措施推进鉴定人出庭作证工作。强化鉴定人出庭的庭审证明作用。通过鉴定人员对鉴定结论的分析、论证,使鉴定过程、鉴定依据更加明白,有利于帮助解决专门性问题、当庭解决非专业人员的疑问,增强庭审人员对鉴定意见的确信度。强化客观证据审查。严格审查鉴定机构、鉴定人资质,厘清“证据结构图”,促使公诉人吃透全案证据,加强对鉴定人庭审应对处置方案,提高出庭应变能力。强化庭前准备。公诉人充分听取诉讼参与人的意见,预测庭审中可能涉及的鉴定意见方面的争议、补牢证据体系,加强涉案专业知识准备,确保庭审顺利。四是强化庭后沟通。强化与鉴定人的庭后沟通,实行案后联席机制,促进鉴定工作合法、客观、公正。
今年,在该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有6件案件在开庭过程中经鉴定人出庭后,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秦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