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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原本就是全国法治宣传日,而国家宪法日确立在这一天,又将为之赋予新的意义。为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我省很多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图片说明:
① 12月3日,威县人民检察院举办宪法知识竞赛,并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共同参与。图为受邀代表们在活动前参观检察院。
郭丽云 摄
② 在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石家庄市长安东路小学编印了宪法基本知识儿歌,并要求各班级组织学生学习。这是12月2日下午,四年级三班的同学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诵读儿歌。
记者 陈国东 摄
③ 5年来,年近古稀的鹿泉诗词楹联学会会长高凤瑞志愿在鹿泉市第二实验小学等学校,开设诗词楹联课程。在国家宪法日系列诗词课上,高凤瑞用浅显的语言,展现诗的魅力,引发了学生们写近体诗的兴趣。
赵玉军 摄
④ 为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举行了青年法官宣誓活动。 记者 李胜男 摄
⑤ 12月2日上午,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白数平在列车上对旅客进行宪法知识宣传。 孙凯强 摄
⑥ 11月28日,深州市司法局联合民间红色书籍收藏爱好者冯春卫举办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为主题的历届宪法红色书籍展览。通过展览,广大党员干部颇受教育。
石磊 摄
⑦ 12月3日,秦皇岛边防支队抚宁边防大队洋河口边防派出所民警冒着大风严寒,深入辖区码头,向渔民普及宪法知识。
王岳峰 申通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