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对于弘扬宪法精神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那么如何在政府法治工作中体现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精神基础是什么?如何发挥法治在深化改革进程中的引领作用……这些问题渗透在我们政府法治工作的日常,也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重心。今天,本刊特约我省部分法学专家、政府法治工作者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希望他们的真知灼见,可以给大家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