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铁强 高国忠
近年来,行唐县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在依法严惩腐败的同时,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发挥职务犯罪预防的治本功能。坚持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合力构建社会化职务犯罪预防大格局,协助各有关单位、部门抓好预防工作,通过关口前移,预防在先,打好主动仗。针对查案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坚持突出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为全县广大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为实现“突出项目立县,推进转型突破,实现实力跃升,建设和谐行唐”总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整合预防资源,构建社会大预防格局。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意识,行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步云提出,要积极整合不同层次的力量,增强预防合力,促进干部廉洁从政,不断优化执政环境。
高位推动强合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行唐县检察院积极争取县委、县人大对预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成立了行唐县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和行唐县行政执法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该院加紧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部门法律监督工作方案》,县人大常委会转发到全县各部门,从而强化了对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力度。
部门合作找症结,充分发挥预防职能。行唐县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预防部门可适时介入反贪、反渎部门的查案工作,把查办案件的资源变成预防工作的资源,借助各科室之间的配合,既达到预防效果,又有效服务和促进办案工作。
行政执法抓规范,加大预防监督力度。按照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充分履行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与其
他成员单位密切协作,构建监督合力,促进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公正执法。
借助“三个平台”,唱响预防工作主旋律。借助两个“领导小组”成立的平台,促进全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体系建设。两个“领导小组”成立后,该县的预防工作彻底改变了以往不能下发通知、不能召集会议的被动局面,为开展预防工作赢得了主动权,同时提升了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软硬件建设。
借助“民营企业家联谊会”平台,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结合石家庄市检察院制定的相关《实施意见》,针对全县民营企业较多且集中的特点,该院向县委建议成立了民营企业家联谊会,努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借助人大监督平台,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的预防监督。行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检察机关要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全力打造环境竞争力。该决议为检察院依法监督行政机关执法提供了政策支持。
创新“四种机制”,力求预防效果最大化。行唐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创新预防机制,追求预防效果最大化,促进干部清正、政务清廉。
建立预防工作与“两法衔接”平台衔接机制。预防科和侦监科作为执行法律监督和“两法衔接”工作的主体科室,相互之间建立了沟通机制,及时交流案件信息源,打造强大的法律监督平台。
利用办理案件与强化犯罪预防配合机制。反贪、反渎、公诉部门与预防科密切协作,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适时邀请预防科介入,不断完善侦防联动机制,按照“三抓三看”要求先后对多起案件进行了分析,对发现的问题通过提出检察建议、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到查办案件与预防犯罪同步开展、同步推进。
综合运用预防手段与开展专项预防相结合机制。综合运用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制度预防等方式,加强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预防工作,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规程和管理制度,强化职务犯罪的源头治理。
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分析研判机制。对职务犯罪总体形势、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等进行研究分析,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和建议,提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水平。
制定“五项举措”,助推涉农预防收到实效。针对近年来基层干部贪污、贿赂案件频发、涉案人员增多的实际,行唐县检察院不断强化检察预防职能,拓展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措施,重点预防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发生,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抢抓时机,主动预防。为实现预防工作全覆盖,行唐县检察院提请县委综治办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列入“平安建设年”活动考核内容。考核目标的具体化,极大地调动了乡镇党委开展预防工作的积极性。
部门协作,联手预防。专门组织召开有交通、电力、农业等十多个涉农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提出了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路和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十条具体意见。
深入乡村,广泛预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通过多种方式介绍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内容、性质,动员群众积极揭发和举报职务犯罪,积极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以案说法,强化预防。该院将近年查办的十多个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例制成宣传片供干部、群众参观,并组织乡镇干部旁听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去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开展调研,制度预防。围绕“三农”问题开展经常性调研,结合办案,重点查找体制、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滋生职务犯罪的漏洞,及时提出具有全局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