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志鹏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政法机关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保平安”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党建工作这个“龙头”,突出思想政治建设这一主题,以健全和完善党建长效机制这一制度建设作保障,充分发挥各级政法机关党委(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推进了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抓党建是各级党委政法委“主业”的意识,统一思想和行动。我们要求县级党委政法委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把党建工作作为“主业”,切实把本地政法系统党建工作抓深抓细抓实抓好。同时,明确了市直政法部门抓好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不但要把本级的党建工作抓好抓实,还要加大对下级政法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在此基础上,引导督促各级政法领导干部充分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全面保障和促进政法业务工作的开展。
结合全市政法工作实际,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政法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新时期政法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提出了21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各级政法机关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完善学习考评机制,制定学习型党组织和党员考评标准,把学习成果和学习能力纳入对干部工作业绩和能力的考核。
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狠抓各级政法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注重群众公认的原则,做好各级政法领导班子配备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点选好配强各级政法机关正职领导干部。制定出台了《政法系统干部管理有关工作若干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建立健全政法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注重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考察和管理,每年年底市委政法委对县(市、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把测评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及时调整不称职、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
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推进政法系统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凡是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基层政法单位都建立了党支部;不足三人的,要求上级政法机关按照相邻和就近的原则,由几个基层政法单位联合组建党支部。指导成立了市律师协会党委,加强了警辅队伍党员的管理。把加强党的建设与加强后备干部培养锻炼结合起来,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坚持完善干警思想动态预警研判机制,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和家访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注重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实践教育形式,每年组织召开全市政法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法违纪反面典型。在全市政法机关大力推进司法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权责清晰、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惩防体系。不断深化审务、检务、警务公开,推行“阳光司法”,主动扩大司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始终保持了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坚持做到了有案必查、有腐必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