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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鲜红庄重的抬头、盖红印章的文尾,本该严肃权威的“政府公文”,却不时让网民感叹“也是醉了”:有请求将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有批评食堂“菜里没有肉”的,有要求完成“罚没”与年终奖挂钩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已压缩各种文件190.8万个。按每个文件1张A4纸保守估算,连起来长度达566公里,厚度相当于50层摩天大楼。
——11月2日新华网
A
权力出现越位
红头文件就会“错位”
李劭强
作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红头文件的现实效力显而易见。但遗憾的是,因为红头文件的滥发、滥用,一些出格文件、创收文件、“掐架”文件层出不穷,并不断透支红头文件的公信力,损害其权威性。
权力都有其使用的边界,一旦越过这个边界,即便其“作为”的目的和初衷是良好的,也属“越位”。可是,一些政府部门在权力使用时,却根本没有顾及这一点,以为权力是通吃的:不仅工作的问题要管,生活的问题也要管;不仅行政的问题要管,市场的问题也要管……所以,权力就出现了越界与扩张,红头就发生了“错位”。
如何规范红头文件,让其回归规范性文件的本位?一方面,需要厘清权力的边界;另一方面,更需要强调对权力的问责。以牺牲红头文件的权威性,以损坏被执行对象的权益,来保护一个错误的红头文件,这显然是一种错上加错的权力乱作为。因此,必须强调权责对等,对权力的乱作为进行纠错和切实问责。
B
规范红头文件
制约权力是根本
李记
正如报道中有专家所称,对“文山”的争议焦点,一方面是一些公共权力“越权错位”,超越自身权限“管了不该管的事”;另一方面是该管的没有落实,文件执行力打折扣。所以报道称,“红头文件”层出不穷的现象背后,不仅影响“文件”的权威性,更降低了行政效率,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
但必须看到的是,其一,不管是广义还是狭义上的红头文件,红头文件本身并没有原罪;其二,不管是越权错位发文,导致“文大于法”频频出现,还是纯为应付发文,只管发文不管落实,说到底还是监督和制约权力的问题。以此而言,固然要想方设法压缩各种原本不必存在的红头文件,更为重要的无疑还是要做好事前预防,尽早建立红头文件出台法律审查程序;明确事后监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真正“谁签发谁负责”;完善工作落实机制,明确责任归属、细化责任履行,做到“无事不发文,发文必落实”。
所以说到底,规范红头文件,制约权力是根本。因为,既然权力乱作为、权力不作为能以滥发红头文件的方式存在,如若其得不到行之有效的制约与监督,其注定还会以其他途径与方式呈现。很多官员干预法律的原因不外是因私枉法、权钱交易。因此,只有真正实现“依法治权”,才能真正建设法治国家。
所以最理想的状态还是,在各方努力之下,不仅泛滥“文山”能得以最终治理,背后暴露出的官僚主义以及畸形权力观,也能够一并得以修正与纠偏。
C
给红头文件立规矩
还要更新评价机制
叶祝颐
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是各级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在某种程度上扮演着“地方法规”的角色。但由于某些“红头文件”制定者法律知识欠缺,缺乏统一的程序规范,权力意志作祟,某些制定者试图通过“红头文件”的形式给违法行政穿上“合法外衣”,导致“红头文件”违法的现象屡屡出现。有的地方对“红头文件”长期不做清理,新旧文件互相打架,政府部门从自己的利益需要出发,选择性施法,导致“红头文件”终身有效。
由于“红头文件”的决策者、制定者掌握着公权力,不少基层部门、群众为了保全自己的饭碗和利益,敢怒不敢言,只能违心地执行违法“红头文件”。这已经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公众的合法权益,造成政府公信力贬值。
从法律的角度讲,政府应该依法行政。但是,压缩190万个红头文件,热潮过后会不会反弹呢?在我看来,一些地方打破“红头文件”终身制,要求“红头文件”不违法,只是保证“红头文件”合法有效的基础工程。并不能从根本上保证地方政府依法行政,还应该追寻地方政府滥发“红头文件”的权力根源。因为除了文件本身违规以外,长官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文件之上的问题也不可忽视。
因此,压缩红头文件190万个只可谨慎欢迎,不能过于乐观。从程序上规范“红头文件”,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权大于法,保证实体正义的问题。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除了给“红头文件”本身立规矩以外,要完善权力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改变长官意志高于正义,高于法律,高于文件的问题,确保政府依法行政。
在这方面,公共行政管理专家丁煌的建议值得听取:“改变单纯向上负责的行政工作模式,绩效评估主体由单一化转向多元化。”如果民众对官员拥有监督权、评价权,且评价意见影响到官员绩效评价与仕途、饭碗,滥发违法文件、以权压法、以权代法、奉行长官意志的官员们才会有所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