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魏阳朱馨)安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进朝和院领导一班人始终注重细化诉讼监督工作,要求对共同犯罪、多次作案、另案处理、在逃等情形下的案件进行严查细审,将追捕追诉漏犯漏罪工作推向细微处。近日,该院在审查一起抢劫、故意伤害案的犯罪事实与证据时又有斩获。
这件案子发生于2013年5月,犯罪嫌疑人杨某伙同谢某(已判决)、龙某持木棍在安国市某小区门口殴打一女子,致该女子受轻伤。殴打过程中,女子堂弟陈某(已判决)赶到,将龙某面部打伤致其鼻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事发后,杨某、谢某、陈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移送安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杨某还犯有抢劫的犯罪事实,遂对其另案处理。该院改对谢某、陈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两人获罪。
今年8月底,安国市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杨某抢劫、故意伤害案,检察人员在审查中发现,该案中谢某、杨某、龙某系共同犯罪,同案谢某已被法院判决,而龙某应负法律责任却一直未予处理,属漏犯,遂建议公安机关对该嫌疑人一并移送起诉。公安机关遂补充移送了龙某的案卷材料。日前,安国市检察院已依法对杨某抢劫、故意伤害案和龙某故意伤害案向安国市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