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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世杰
移动电源,也叫充电宝。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电子设备种类越来越多,功能越来越强,充电宝就成了不少人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近日,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严禁旅客托运“充电宝”,随身携带时每人最多携带两个。小小的充电宝为什么会在民航受到这么多“刁难”?充电宝爆炸伤人已不是什么新闻,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充电宝又如何保证安全呢?
据专家介绍,充电宝就像我们的手机电池一样,属于备用锂电池。锂是一种非常活泼的金属,在高空环境下遇热后容易引起自燃。如果将锂电池直接放入行李中托运,行李在狭小的货舱空间中容易受到挤压或者被碰撞,从而引发锂电池自燃,会严重威胁飞行安全。随身携带的放置环境就相对宽松安全,如果发生危险也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
据了解,为了保证飞行安全,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遵守相关规定。其一,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而且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其二,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其三,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其四,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
记者致电石家庄机场,安检工作人员对上述情况进行了确认,工作人员同时提醒,目前销售的许多充电宝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需要旅客自己换算。如果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Wh= V × Ah(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充电宝上)。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工作人员同时提醒旅客提前对照规定来携带移动电源,防止因此耽误您的正常行程。
针对充电宝的售卖情况,记者进行了走访。记者发现,在实体店中,充电宝品牌众多、价格相差悬殊,记者查看时发现不少产品没有3C认证,有的甚至联系厂家地址都不全。有不少消费者选择在网上购买充电宝,店家广告标语中,多以充电宝容量大小标价,最高有超过10万毫安时标注容量。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对移动电源进行了32批次采样抽查,每批次选取7款,共224件样品。针对国内充电宝市场存在不少三无产品的现状,采样还特意购买了8批次的三无产品进行检验。检测主要参照的是国内外针对锂离子电池的标准,以及航空运输安全方面等要求,经过检测部门集中对32批次224件充电宝样品进行了长达一个多月的检测,发现32批次的充电宝全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主要存在“容量虚标”、“输出电压过低或过高”、“塑料外壳不阻燃”以及“重物冲击可能短路自燃”等安全风险。
专家建议,在选用充电宝产品时,公众要尽量选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3C移动电源,使用或搁置过程中,应避免与重物或尖锐金属部件接触,防止内部电芯被重物压变形或被尖锐金属刺穿,导致电芯内部短路。同时注意保留产品发票,以备日后维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