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哲 通讯员 郭俊岭)因为对法律的无知,栾城县一村民莽撞行事,擅自毁坏树木800余棵,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7月26日14时许,栾城县住建局一工作人员到县公安局城区分局报警称,该局位于朱家庄村附近的林地内,被毁坏林木878棵。接到警情,栾城县公安局城区分局副局长张建坤带领民警迅速出警,对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经初步勘查,确定这些被毁林木为铲车碾压所致。经价格鉴定部门鉴定,被损坏林木价值为10352元。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民警将嫌疑人锁定到朱家庄村村民朱某身上。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7月30日,朱某主动到城区分局投案自首。
据朱某供述,这片林地原为该村耕地,其见这片地上生长着一些林木,就认为地被闲置,不如利用起来,于是在未向任何部门请示的情况下,开着自己的铲车对这些林木进行了毁坏。在民警的教育下,朱某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为时已晚,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