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是具体的、现实的。他们既关注执法为民、从严治警、司法体制改革等等,更关心自身的权益是否得到公正保护,自己遇到的问题是否得到公正解决。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省检察院公诉三处承担着石家庄、邢台、邯郸、承德、衡水等5市的死刑上诉案件及死刑抗诉案件的审查、出庭任务,人命关天,责任重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推动司法权力公正、高效、廉洁运行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此,公诉三处提出按照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的要求,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大力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必须大力加强政治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
坚持理论学习。严格落实每周半天的理论学习制度,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政治教育活动,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坚持执法为民。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政治属性。全处公诉干警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以民为本、执法为民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公正对待群众诉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权与法、情与法的关系,坚决抵御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努力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全面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
坚持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检察机关政治属性的内在要求。要紧紧围绕省委的重大战略部署,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党的领导。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诉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好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实现公诉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大力加强业务建设,全面履行公诉职责
在加强业务建设工作中,公诉三处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提高案件质量为重点,突出抓好办精品案件、兴调研之风等工作。
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活动。结合贯彻实施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以集中授课和专题研讨的形式,组织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公诉业务。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开展群众性的岗位练兵活动,大力提升全处干警证据审查判断、法律适用、出庭公诉等各种能力。组织开展“精品案件评比活动”。形成人人办精品、件件出精品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庭后评议”活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求全处干警观摩庭审。平时处领导坚持跟庭,适时点评,进一步提高出庭能力。组织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分批组织全处干警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以开阔视野、丰富知识。邀请理论雄厚、经验丰富的法官、警察、律师、专家和优秀公诉人传经送宝、授课研讨。组织开展文书写作训练活动。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法,分专题学习写作知识,进一步提高大家的写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组织开展理论调研活动。引导全处干警勤思考、善总结、勤动笔,大兴理论调研之风。整合办案力量。设立指导组,强化对下指导。建立两人办案组,坚持两人承办制,按组分案,滚动循环,组长对本组案件和其他工作全面负责。加强网页建设。以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为契机,充分发挥内网作用,每周将办案情况、学习情况、理论文章及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通过内网页面反映出来,让信息更新更加快速、网页内容更加丰富、宣传力度更加强大、检务公开更加有力。
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展示良好形象
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是践行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也是加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进一步巩固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旗帜鲜明地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水平。
进一步开展“提质提效”活动。加强办案规范化建设,严格办案时限,严格流程管理,规范各个环节的工作,坚决克服松散懒惰现象,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工作质量。
进一步抓好办公秩序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始终保持良好有序的工作生活秩序;严守工作岗位,妥善处理各种情况,及时请示汇报,热情接待律师和信访群众。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案纪律、工作纪律和各项禁令,切实把铁规禁令作为公诉干警行为的隔离墙、高压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努力用铁的纪律带出过硬公诉队伍。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