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国强
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是高检院统一部署、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省检察院专门制定《抽样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抽样评估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原则、评估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工作规程,并举办了专题培训班。抽样评估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笔者试就这一问题谈点粗浅认识。
抽样评估工作是检验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的重要手段
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是采取随机抽样、综合评估的方式,了解基层检察工作成效,总结基层院建设经验,发现薄弱环节,分析存在问题。所谓随机抽样,就是随机抽院评估、随机抽卷评查、随机抽人测试。随机抽院评估,是指随机选择基层院作为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在选择评估对象时,应当注意既选择工作相对较好的基层院,又选择工作相对落后的基层院,既选择工作条件相对较好的基层院,又选择工作条件相对较差、困难和问题相对较多的基层院。随机抽卷评查,是指随机选择案卷进行评查,既评查职务犯罪侦查案卷,也评查侦查监督案卷、公诉案卷,还要评查民行案卷。随机抽人测试,是指既全面考查被评估单位检察人员执法基本知识,又随机抽查部分检察人员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所谓综合评估,就是按照高检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要求,全面评估被评估单位执法规范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和保障现代化实用化情况。通过随机抽样、综合评估,准确把握基层院建设状况,科学总结基层院建设规律,为推动基层院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抽样评估工作是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的重要途径
抽样评估的核心价值是规范化,体现的是底线思维、问题意识。抽样评估在总结成绩的同时,重点是帮助基层检察院查找不足,就像医生给病人把脉一样。抽样评估的依据是规范检察工作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是基层检察院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管理办法》、《2009—2013年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抽样评估综合运用多种方法了解被评估单位情况,包括听取汇报、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查阅案卷资料、座谈走访、实地查看、现场测试等,评估结束时评估组向被评估单位领导班子反馈情况、交换意见,评估结束后向评估组的派出院提交评估综合报告。抽样评估实行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定量分析,就是按照评估依据查找不规范之处,每发现一项不规范之处则扣减相应分数,最后得分直观反映基层院建设各个方面、各个节点的规范化情况和总体运行情况。定性分析,就是既要总结成绩,也要查找问题,既要找出问题加以梳理归纳,也要分析原因挖掘问题背后的根源,还要针对问题和原因提出符合实际的改进建议,明确努力方向。
抽样评估工作是指导基层检察院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
上级检察院指导基层检察院建设,有很多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比如高检院统筹、省级检察院主导、市级检察院主抓、基层检察院主责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院结对共建制度,年度考核、案件评查制度等。抽样评估是指导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又一项新的工作机制,既帮助被评估单位查找个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又通过总结梳理基层院建设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加强分类指导。抽样评估与年度考核和案件评查不同。年度考核更加注重结果,看工作是否完成,完成了多少,完成的质量好不好;抽样评估更加注重过程,看工作是怎样完成的,完成的过程规范不规范。案件评查更加侧重于案件的对错,评查的对象是不捕、不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以及涉检访案件等重点案件,评查内容既涉及案件实体部分,也涉及案件程序部分,但重点是实体部分;抽样评估侧重于案件的办理是否规范,一般不涉及案件实体部分,评估对象也不预先设定重点案件,而是随机抽取案卷。此外,案件评查限于评查案件,抽样评估则对包括执法办案在内的基层院建设的全部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抽样评估与年度考核、案件评查等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从不同的角度,运用不同的方法,对不同的内容进行考察评价,共同构成指导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机制体系。
(作者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