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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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纸黑字”也靠不住
签合同时警惕“自动褪色笔”

  

  本报讯 (记者 段美)近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上发布一条消息:安徽宣城警方发现了一种新型诈骗术。犯罪分子利用一款名为“自动褪色笔”的特制签名笔实施诈骗,这种笔书写出的字迹会在15分钟至两天内自然消失。警方提醒:在签订合同、票据结算等过程中,最好自带签字笔。

  看到这则消息后,记者查询了一些有关“自动褪色笔”的信息。记者在淘宝网上搜索“自动褪色笔”发现,这种笔的外形与普通的笔并无二致,笔芯也是和中性笔芯是一样的,在书写时,字迹与普通笔也没有什么差别,颜色有黑、蓝等色。不同的是用这种特制笔书写后,字迹会自动消失。在对产品的描述中,有卖家写道:可在任何材质上书写,字迹可在几分钟至48小时内消失。用于学生字体临摹、草稿练习、小孩作画、皮革布匹做临时记号等。卖家还提到一些注意事项:笔迹会自然消失,勿签发支票、证券等永久性资料;书写后用水或含水分的东西,一经沾上将会消失。   

  之后,记者查询了有关利用“自动褪色笔”实施犯罪活动的案例。据新华社报道,湖北李某于2012年1月中旬借款给嫌犯王某25万元,其间,王某利用自带的笔写了一张25万元的借条给李某。两天后,李某发现王某所写的借条竟变成了一张白纸,便立刻与王某联系,但王某矢口否认。2月17日,王某被抓获。经审讯,王某交代了其事先预谋,以借款为名用“自动褪色魔术笔”书写借条的方式恶意骗取李某25万元,待借条字迹消失后,便拒不认账的犯罪事实。

  警方提示,一些不法分子可能利用“自动褪色笔”实施以下几种诈骗活动。一是民间借贷诈骗,不法分子利用“自动褪色笔”特性,在民间个人借贷时,利用受害人不会时刻查看借据的心理,向受害人借款后,便以没有签字借钱为由,否认借款事实,以达到非法占有借款的目的。二是经济合同诈骗,不法分子利用“自动褪色笔”书写合同、协议,利用该笔的特性骗取企业、个人钱财后逃匿,受害人维权取证较为困难。三是银行票据诈骗,不法分子从银行处开立小额银行票据后用“自动褪色笔”填写,购买货物后用该票据支付,诈骗受害人货款。

  警方提醒:企业和个人在签订合同、票据结算等过程中,对于合同最好要求电子打印文稿,签字和票据填写时自带签字笔,必要时加盖印章或摁手印,以防不法分子利用“自动褪色笔”实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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