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班珏 郭建博)日前,衡水市公安局联合环保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100天的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蓝天二号”专项行动,行动截止到10月底结束。
此次专项行动以电力、钢铁、建材、造纸、纺织、石化、制药、化工、皮毛鞣制、医疗卫生、餐饮等,特别是“十五小”、“新六小”企业和国家明确淘汰类污染项目为重点整治行业,重点打击对象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或倾倒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含有重金属的物质等有毒物质以及其他有毒物质,导致水源、土壤、植被受到污染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废水排放和大气排放企业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以及在线监控设备数据造假的;恶意偷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特别是异地非法倾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