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增舰
广宗县法院法官贺永威,接到侯锐的诉状,没有直接找三方当事人,而是先了解情况。这是他想要让当事人面对法官时有话可说,尽量说够、说透,作出的判决才能让当事人“无话可说”。
有话说,是感受,无话说也是感受,有话、无话都是感受,“有”与“无”都是在官司面前渴求公平正义的诉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说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案中,一方张口向另一方要40万元,似乎才觉得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一方又嫌太多。嘴上要40万元,心里也未必非要40万元,其实他们心里有个小九九,等着对方讨价还价。你不还价,我多要点;你还价,不合我的小九九,我绝对不接受。达到了我的要求,只要突不破我的底线,我就痛快接受,或者表面上不接受,内心里接受。这就是他们对法律公平正义的一种感受,尽管他们知道感受有错位,是奢望的感受,但法官的感受要正位,不被“奢望的感受”迷惑感受。
另一方,不去医院看伤员,不主动面对对方,好似捉迷藏。他们也不是不想出钱,那他们为什么这样?是因为另有感受。案件涉及的不是一方赔付,而是多方赔付。一方单独出面,如果对方张口要钱,我怎么答复?多了我不做主,少了当事人不干,一旦说不投机,那还不打起来,怕。保险方也有话说,那就是照章办事,合规办,不合规拉倒,也有小九九。说起来都没有恶意,可这算盘打得把问题退了下来,就不敢苟同了。
双方对簿公堂,服从判决,心服口服,可这口服离原来说的40万元也太远。原来不给40万不服,现在给了184000元就服了。中间差着20多万元,不但服,还送来锦旗感谢,这是真服的表露,看不出虚假之意,这才是真实的感受。锦旗也是对三方当事人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诠释。
你捧出一颗真心,人家就会回报你一份真情;做一份实事,人家就会回报一份实意。不管是普通人和普通人,还是法官与群众,都要感受着感受行事。它启示我们,如果想让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官就不要在案件中忽视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