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桑桂林 通讯员 仇莉)为不断提高农村(社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秦皇岛市海港区法宣办自7月10日起在全区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和“十户法治宣传员”制度,在全区173个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在7月底前,对接到各村(社区),并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协议;村(社区)法律顾问每年要指导、协助任职单位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不少于4次;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基本信息在所包村村务(社区政务)公开栏或显要位置都将进行公示;农村(社区)法律顾问既要为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开展村(社区)事务“法律体检”、协调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依法作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又要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其职责定位为“五大员”: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调解矛盾的协理员、法律援助的代办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海港区法宣办制订了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建立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监督、考核的长效机制。同时,各村(社区)还要以每十户为基本单位,组成一个学法用法小组,选出一名宣传员,负责法律宣传的各项活动,以形成家之学法,人之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