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一)
我单位发现被遗留在京新高速公路上的无牌摩托车大架号分别为:G3A23F300254、98020836、08AB04605(发动机号)、4P5PCGLM2Y0001011、LC6PCJB60800508401、96085234、0041008791、98063284、0016707;未悬挂号牌红色普通型桑塔纳轿车(大架号WYWZZZ33Z*RW006256*)及悬挂冀GA1261号牌摩托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第三款之规定,上述车辆当事人在公告后三个月内到我大队处理,逾期不到,车辆将依法处理。
(二)
下列车辆在我大队辖区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已处理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第三款之规定,相关车辆当事人三个月内到大队处理车辆,冀G74027、冀R71568、京HYF392、京PMM987、吉G5F123、辽H75933、辽C5215H、羚羊牌轿车(大架号LS5H2ABR13B025350)、雷沃牌收割机(发动机号:B88601002212), 逾期不到,上述车辆将依法处理。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张家口支队北辛堡大队
事故车辆处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以下涉案车辆予以公告处理,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前来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对涉案车辆进行处理。
请以下车辆的车主、管理人和驾驶人在公告期间内携带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扣留凭证等合法证明到河北高速交警南宫大队(邢德公路青银高速南宫收费站东500米处)办理相关手续。(冀AH4490-冀A4G88挂、冀D17649、冀A64072、冀F1F780、冀FWA926、冀DJ1690-冀DTC12、冀AY9370、鲁GEM599、鲁NHB586、鲁AF1376-鲁A2F37挂、鲁S59317、豫JVB966、苏JRF231、晋KB2076-晋KV785挂、陕K73462-陕KK219挂)
特此公告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邢台支队南宫大队 0319-5169110
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魏广兴、魏恒申请魏强失踪一案,于2014年2月17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2014年5月19日依法作出(2013)赵民特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宣告魏强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赵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李传石申请高进娟失踪一案,于2014年2月17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2014年5月19日依法作出(2013)赵民特字第00003号民事判决书,宣告高进娟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赵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马艳: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辛集支行与你借款纠纷一案,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马艳抵押的位于辛集市市北区安定大街天山花园小区6-3-402室房产(证号:辛房权证市区字第023010856号),现向你公告送达第二次、第三次拍卖时间,第二次拍卖时间定于2014年8月6日上午10时,如上述标的物第二次拍卖流拍,本院将依法于2014年8月25日对上述标的物进行第三次拍卖,逾期未到将被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附: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311-85187361
拍卖机构名称:河北泽润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328号 电话:0311-87054789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