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文利 通讯员 张丙新
邢某等46名工人与玉田县冯家铺村一服装厂发生劳务纠纷,将老板告上法庭。服装厂老板是外地人,有拖欠工人工资逃跑的可能,工人情绪很不稳定。玉田县法院一面稳住工人情绪,一面对服装厂的机器设备、成品服装等采取保全措施,敦促老板筹措资金,三天时间就将拖欠工人的17万余元工资发放到位。工人代表手捧锦旗到法院感谢。
这是玉田县法院强化民商案件审判一个缩影。
为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玉田县法院始终把办理具体案件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该院结合审理案件,主动与企业结对子,加强对辖区企业的调研和法律指导,提出司法建议,及时堵塞漏洞,减少和避免案件发生。他们通过对大量合同类案件的审理,引导当事人树立市场风险意识、诚信意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该院加大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农行小额贷款案件的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挽回国家、集体和群众的财产损失。今年以来,共审结信用社和县农行小额贷款案件253件,挽回经济损失 500 余万元。
在案件审理中,该院坚持“放水养鱼”,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对于企业是债务人的案件,本着既考虑企业实际现状,又兼顾债权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采取保全措施,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对资不抵债案件,主动结合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促使企业重组整合或重组转型。
该院以保民生、保稳定为重心,着力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在审判实践中,通过完善释法明理,努力扩大诉讼双方的利益共同点,缩小分歧点,把握好调判之间的“度”,降低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同时,借助社会力量参与协调,尤其是针对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将司法的原则性与群众工作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对于相邻纠纷、伤害纠纷等,注重讲法析理,促使达成和解,防止矛盾升级和民转刑;对于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民事案件,坚持讲亲情、讲伦理,注重社会效果;对于涉及工资、致残、交通肇事及妇女、儿童和老人权益的案件,坚持优先受理,加大对义务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力度,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今年以来,该院审理民生类案件126件,涉案标的400余万元,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玉田县法院把司法为民融入立案、调解、审判各个环节。通过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多种途径,畅通立案窗口,方便群众诉讼。对于生活困难群众,依其申请及相关证明,实施诉讼费减、缓、免,让每个人都打得起官司。在处理民事纠纷过程中,坚持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出发,把案件审理和践行司法为民紧密结合。受害人张某因交通肇事死亡,其家属作为原告起诉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主办法官叶洪波了解到张某的妻子患病,女儿手指烧伤功能缺失,儿子上大学,家境十分困难。叶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多次和肇事车主及保险公司协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督促被告履行到位,在最短时间将赔偿款发放到原告手中。案件办结后,叶法官又联系爱心企业,为张某儿子提供了临时就业岗位。
为做到公正司法,玉田县法院强化对瑕疵案件和“两错”案件的追究力度。属于瑕疵案件的立即整改,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罚;属于“两错”案件的,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处理。问题案件被记入干警司法档案,与评先、提职、晋级挂钩。
玉田县法院注重案件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了案卷评查机制、评查结果通报机制、“三校三对一把关”机制、考评奖惩机制等“四大机制”,对所有审结案件坚持月评查、月通报,经过评查过关的案件才能归档入卷。由于责任分明、把关严格、奖惩到位,到目前,该院5年来从未发生执法程序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
今年以来,玉田县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1213件,其中调撤结案969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79.9%。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成为玉田县法院工作创新的一个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