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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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刑事案快速办理机制效果好

  涉县检察院通过“四步走”强化和完善轻微刑事案快速办理机制,去年以来共受理9起轻微刑事案件,诉讼周期平均缩短2/3,做到案结事了,极大的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一是制定轻微刑事案件办案制度及流程,由主管检察长牵头,成立办案小组,确定两名理论水平高、办案能力强的检察干警作为专门办案人员;二是对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做到当天阅卷、当天讯问,同时,特别注意听取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委托辩护人或者申请法律援助的意见,确认其是否同意适用快速办理机制。三是加强与公、法、司联动,形成轻微刑事案件“绿色通道”,作出批(不)捕决定后,要求公安办案人员在一周内移送起诉,公诉科一周内起诉,实现轻微刑事案件的侦、诉、审、矫无缝衔接、信息共享、管理矫治综合配套,及时、快速跟踪案件的进展情况。四是在内外联合的基础上,定期对该类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保证在提高诉讼效率。     (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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