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学辉)近日,黄骅市政府办公室向各执法部门下放通知,从三个方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一是对已经建立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行动态管理,要随着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项目、种类、幅度和范围等事项的变动适时调整,及时修改基准,并将法律法规新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二是要将修订后的自由裁量权基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和熟悉掌握,自觉和主动执行基准,保证行政处罚行为公正、公开、合法、合理。同时要求2014年7月1日以后制作的处罚案卷,一律体现使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情况。三是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保障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