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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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出台优惠政策
鼓励大学生创业开办公司

  

  本报讯 (通讯员 张川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实现自主创业带动就业,近日,张家口市人社局出台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在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大创园)开办公司。

  为实现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张家口市积极为大学生搭建创业平台,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创建大学生大创园。经过近半年准备,全市2家大创园前期建设已基本完成,1家即将投入使用。

  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由大学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在注册创办的企业出资总额中大学生出资比例不低于30%的企业(均为毕业5年以内),在读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可入驻大学生大创园。符合入驻对象要求的大学生,可向拟入驻的大创园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创业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由园区管理部门审核,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即可入驻园区。

  大创园入驻企业周期为三年,入驻期满的创业企业应办理出园手续;创业成功的企业,园区管理部门将协助企业在园区外建立新的生产经营基地,以谋求更大的发展。凡入驻园区的大学生创业者,创业期间在规定的场地范围内,房屋租金、水电费、取暖费及物业管理费予以减免,创业第一、二年全免,第三年减半,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最高达10万元的贴息贷款。

  入驻大创园的大学生,将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园区管理部门还将负责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服务。有关部门每年还将举办创业大学生评比活动,被评为创业明星、创业先进个人的将分别获得5000元和3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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