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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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信访吗?

  编者按:今年以来,国家在原有《信访条例》的基础上,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的是规范信访,使信访回归到其本身“上达民意、下情上报”的功能上。作为一名普通公民,你知道怎样信访吗?从本期开始,我们将陆续刊登信访的形式、信访人主要享有的权利以及信访人可以对哪些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等信访知识。

  ●信访有哪些形式?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信访人主要享有哪些权利?

  主要享有如下权利:1.依法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权利;2.依法信访不受打击报复的权利;3.就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信访事项的权利;4.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权利;5.就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情况得到书面答复的权利;6.要求对办理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回避的权利;7.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材料不被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权利;8.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得到奖励的权利;9.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的投诉请求得到支持的权利;10.对信访事项处理不服,要求复查、复核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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