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洪刚)近日,吴桥县正式启动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1995年初到2013年底期间,由县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原起草单位具体负责清理,拟定清理建议后报县政府法治办核审后报请县政府审议决定。乡镇、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单位自行清理并确定清理结果。为方便清理对照,县政府法治办对规范性文件废止、修改、宣布失效等情况进行了具体列示,特别是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将违反中央、省和市关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部署要求作为文件废止或修改的依据,确保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更好地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 此次清理工作结束后,县政府法治办将汇编成册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法治办网站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