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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兆利 陶玉荣
夏季,由于气温偏高,雨季来临,因空调使用、供排水、噪音扰民等一些别具“季节特色的邻里纠纷”也随之增多。实际上,相邻权也是一种“限制权”,虽然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但在行使时必须顾及邻里,甚至必须为邻里利益做出让步或牺牲,并不能“我的地盘我做主”。
排水受阻
障碍设施应予拆除
案例:王老汉与周某比邻而居,中间相隔一条排水沟,两家一直和睦相处。2013年5月,周家擅自截断排水沟,并占用排水沟延伸主房搭建厨房一间。结果每逢下雨天,王家的房屋就被水流倒灌,经多次交涉未果。为此,王老汉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拆除排水沟上所建建筑物,恢复原状至正常使用。法院受理后,经多次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如期将妨碍排水的建筑物拆除。
点评:《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本案中,被告的建筑物阻挡了邻家的正常排水,原告的诉求是正当的。
安装监控
不能窥探邻居隐私
案例:小张、小李夫妇新婚不久,与王大伯家是隔壁邻居。因以前家中曾经被盗,王家便在自家房前和门口的不同方向安装了几个摄像头。虽经多次方位调试,仍难免将邻家的部分活动纳入监控范围。对此,张、李小两口儿认为王家的监控摄像头安装不当,摄取到了自己家的来往出入和饮食起居活动,侵犯了其相邻隐私权,便要求王家拆除,王家却予以拒绝。交涉无果,张家起诉到法院。法院经过现场勘查和开庭审理,判决被告拆除靠近原告房屋的一个摄像头。
点评:相邻隐私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对自己的生活隐私及财产秘密不被相邻他人窥视并排除他人干扰的权利。妨碍相邻隐私权,必然会给他人生活带来不方便、不舒适及痛苦、焦虑等诸多问题。《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同时,《物权法》第91条还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本案中,被告虽然是基于保护自身财产安全而安装摄像头,但毕竟涉及到了原告一家的个人活动等与公众利益无关的私人信息,这些信息有可能通过监视探头被他人窥视、知悉、干扰,客观上给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了精神及心理上的压力。这种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安装空调
别舒适自己侵扰他人
案例:王大妈与李某是同住三楼的对门邻居。前些日子,李家将新购买的空调室外机安装在王大妈主卧室窗外,距离只有20厘米。气温升高后,李家空调外机发出的声音和散发出的热气直接影响了王大妈的正常休息。为此,王大妈多次找对门交涉未果。无奈之下,王大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家立即拆除空调器,排除妨碍。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家空调外机在工作时破坏了原告的正常生活环境,遂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空调室外机拆除,另选位置安装。
点评: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发布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规定,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地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相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下述值:空调器额定制冷量不大于4.5KW的为3m;空调器额定制冷量大于4.5KW的为4m。确因条件所限达不到上述时,应当与相关方进行协商解决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本案中,李某安装的空调器距离王家的窗户太近,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和气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原告的生活和休息,故原告要求被告移机的理由是正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