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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乔
小刚与小美认识多年,后来相恋。2013年8月,在两人相恋两周年的纪念日那天,两人逛街时经过一家婚纱影楼,小美被唯美的照片所吸引,正好店里也在搞促销活动,两人一商量,小刚当场就交了3000元预付金,与影楼约定2013年9月1日进店拍摄,小美还领取了影楼赠送的一套崭新的婚纱。之后,双方因为无法解决结婚礼金问题而结束了这段感情。小刚着实郁闷了一段时间,直到小美托人把婚纱退给他时,他才想起预约拍照的事情。
2013年12月,小刚拿着婚纱找到影楼,要求退还预付金3000元。影楼方面则称,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小刚如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店拍摄,预付金是不应退还的。小刚与影楼协商多次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于2014年2月将该影楼起诉至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要求影楼退还预付金3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影楼应诉后称,影楼每天一般都会安排十对左右的新人进行拍摄,每对均配有专用的团队,小刚小美预约拍摄的时间是2013年9月1日,虽然小刚小美未实际拍摄,但影楼已经进行了相应的场景设计及人员安排,支出了相应的材料费及人员费用,况且协议也进行了相应约定,不同意退还3000元。后在主审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影楼考虑到小刚的实际情况,同意酌情退还部分费用。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小刚将未使用过的婚纱返还影楼,影楼当场返还小刚2300元。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影楼的代理人称,现在有一部分年轻人在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一时兴起就到影楼预约或进行婚纱拍照,之后总会有部分人不能按约来拍照,也有拍照后不来领取的,影楼联系当事人后,不领的理由只有一个,分手了,照片也不要了,最终都会让影楼随便处理掉。
法官提醒:年轻人的特点是做事难免会有冲动情绪,但婚纱照不是随便就能进行拍摄的艺术照,它有着极其深刻的意义,况且拍摄一组婚纱照片,少则五六千元,多则两三万元,而且费时费力。建议恋人们在领取结婚证书后再行拍摄,这样,新郎新娘都怀着新婚的快乐和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憧憬而拍出的照片不是更有意义吗?要把第一次对婚姻的感悟融合到你所拍摄的婚纱照中去,这可是要挂一辈子的照片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