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4月25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生产销售“毒豆芽”
4名嫌犯被批捕

  本报讯 (苗瑞)近日,隆尧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从快批捕4名生产销售“毒豆芽”犯罪嫌疑人。

  隆尧县隆尧镇某村农民李某多年来以家庭作坊方式生产绿豆芽,为使豆芽不长根,提高产量和销量,2011年春,李某开始在生产绿豆芽时添加无根剂和增粗剂,日产量达到200百余公斤,均销售到县城南环蔬菜市场,之后流向餐桌。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展开侦查后,隆尧县检察院及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经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测,李某销售的绿豆芽中含有6-苄基腺嘌呤和4-氯苯氧乙酸钠,该两种物质系原卫生部和国家质检总局明令“不得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物质,久食会导致各种疾病。李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安机关将李某刑事拘留并提请批准逮捕后,隆尧县检察院从快做出了批捕决定。

  同时,隆尧县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及时扩大战果,迅速对全县其他销售豆芽的商户展开排查,一举将另外三名涉嫌生产销售“毒豆芽”的犯罪嫌疑人曹某、王某和周某批准逮捕,净化了当地食品市场。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