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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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行政 破解发展难题

  本报讯 (杨广玉)近年来,省交通厅紧紧围绕“率先建设交通强省,率先建设交通现代化,搞好和谐交通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基本准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促进了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

  

  依法依规

  处理各种矛盾

  

  我省是名副其实的交通运输大省。交通运输工作直接面对群众,服务千家万户,如果不能做到严格依法办事,就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影响行业形象,影响社会和谐。“依法依规”成为交通运输厅决策重大问题、处理各种矛盾的一把利刃,有效保障了交通运输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在工作机制上,该厅明确法治部门全程参与厅长办公会;所有规范性文件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中心工作和重大专项决策均吸收法治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由其给予有关业务部门法律支持,并行使法律监督职责;对行业管理工作牵头谋划组织等,使法治部门成为厅内最核心的职能处室之一。

  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全厅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养,2012年2月,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印发了《领导干部学法治度》,要求每位干部必须熟悉本业务门类所需要的法律法规,这是干好工作的必备条件。2013年2月又出台了《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工作进行了部署。三年来,该厅先后两次组织对拟提拔的41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

  

  

  “谁决策、谁负责”

  明确领导问责制

  

  “谁决策、谁负责”。2011年2月,省交通运输厅出台《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建立起决策问责体系,对因盲目决策、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严肃追究,将给予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行政处分,实现了决策权力与决策责任相统一。这是该厅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的一项重要举措。

  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明确,对于制定公路、港口发展规划、确定高速公路建设方案、处置国有资产等重大决策事项,都要按照调查研究、确定目标、制定方案、咨询论证、提出备选方案的程序要求去做,最终由厅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明确法治部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没有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意见不进入决策程序。同时,该厅还建立起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重大决策建议必须经过专家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或者法律分析,涉及相关单位或其他部门的要充分协商,涉及下级部门的要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为提高厅机关及厅属单位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保持法治统一、促进依法决策,该厅建立了一套严格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11年5月印发《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明确了厅发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从源头上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合法合理开展。 

  制度建设

  确保工作有章可循

  

  

  

  制度建设一直是省交通运输厅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年来,该厅先后出台1部地方法规、3部政府规章,制定100多项管理制度,涉及规划计划、工程管理、招标投标、资金使用、人事管理、行政执法、科技教育等各个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确保全厅各项重要工作运行都有章可循,按规矩办事。

  去年5月27日,交通运输部在保定召开现场会,向全国交通系统推广“七公开”制度。省纪委专门下发文件,在全省政府投资项目中全面推行交通运输厅“七公开”经验,强调以“七公开”制度推进权力正确行使。改进工程招标机制,杜绝围标串标行为。制定并实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通过合理定价和随机抽取,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行为;通过“双摇号”,在制度上避免了利用职权干预招投标行为,为招投标市场创造了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开展“两清查一回避”,斩断利益链条。清查非中标单位承建工程,对于借资质非中标单位的承建队伍,一律清退,并列入“黑名单”,清出河北交通建设市场;清查违规插手招投标、材料市场、设备租赁、推介分包工程行为,对责任人员先停职、后处理;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人员实行“回避”制度,重点解决“裙带风”、“关系店”问题。

  

  优化服务

  推动全行业依法行政

  

  省交通运输厅积极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刀阔斧地削减行政审批事项,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省本级负责的,一律清理下放,三年来,先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51项,精简率达65%;厅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三年间累计受理行政许可4.59万件,办结率100%。

  该厅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推进全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省厅以评议考核为抓手,连续三年自上而下对全行业进行依法行政考核,重点对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以及基层法治建设等进行了考核。承德、唐山、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等9家单位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全国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评议考核优秀单位。

  同时,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行执法责任制,省交通运输厅还编制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手册》,全面梳理了执法依据、执法职权,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推行执法人员业绩档案制度,把每起执法案件的流程、质量、评价全部记录在案,留痕备查,作为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的直接依据,受到交通运输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进行了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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