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玉芝)近日,深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简化审批程序,上门提供服务,成功化解了榆科镇的孟老汉与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之间的矛盾,解决了老汉老无所依的难题。
其实不单单是孟老汉,现在越来越多的深州市百姓民众开始享受到便捷、人文化的法律援助服务,这源于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基层群众推出的一系列便民措施:
减少以往复杂繁冗的审查环节。对于低保人群、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等持卡持证人员提出的援助申请,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于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缩短审批时限,及时保护这些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建立受援人联系告知制度。工作人员在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时,要告知受援人在法律援助中及诉讼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帮助受援人分析诉讼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向受援人反馈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谁办理,谁负责,而且要负责到底,以期更好地保障受援人的权益。
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对老弱病残者等一批出行困难的群众,要无条件提供上门服务;对事实清楚、材料齐全的法律援助申请,要马上办理援助手续,实行“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制”;而对情况紧急或工会、残联、团委、老龄办委派以及法院指派案件则实行先援助后办手续。上述措施充分彰显了法律援助的人文关怀,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